校人事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近期我省将开展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留豫来豫工作的博士后人员,且博士后出站日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出站后留豫、来豫工作的博士后需填写《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费申报表》纸质材料2份及电子版。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事业单位进人计划审核卡等材料的复印件人事科统一复印。
三、有关事项
(一)以上各项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4月20日报至人事处人事科。
(二)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各项资助申报、评审、审批程序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及时下发资助通知,并将资助结果在省人社厅网站“河南博士后”网页公布。
联系方式:6391755
电子邮箱:rsc1755@163.com
人事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