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主页
  • 首页
  • 中心概况
    • 中心介绍
    • 组织机构
    • 理事会
    • 学术委员会
    • 现任领导
    • 规章制度
    • 联系我们
  • 科学研究
    • 科研平台
    • 科研团队
    • 研究成果
    • 学术交流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培养
    • 本科生培养
  • 社会服务
    • 校企合作
    • 光伏检测
    • 科普专栏
  • 党建工作
    • 工作动态
    • 党建园地
工作动态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科研进展

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化学实验室用品管理制度

时间:2017-01-01 12:14:46  点击:   发布者: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八、所有实验用品均登记造册。
 
九、制定实验用品特别是危险品购买、保管、领用、余量监控、登记、回收制度,各种使用情况均记录在册。
 
十、做到“双人领取、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双人双锁保管”的五双制度。

信阳师范学院●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联系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邮编:464000   电话:0376-6370838

版权所有:© 2016-2017 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