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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资料室管理制度

时间:2016-01-01 12:14:47  点击:   发布者:

 
1.资料室内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
   
2.进入资料室内人员要爱护公物,爱护书籍刊物,损坏要按照规定赔偿。
  
3.资料管理人员对所接受的报刊杂志、图书资料要随时登记,当面清点核对,确保资料如期到位,及时追回遗漏,否则因管理人员疏忽大意造成的遗漏应由其本人赔偿。
  
4.节约人员在借阅书刊时,请勿擅自移动其他书刊的位置,并认真填写借阅记录。
  
5.借阅期限为一周,借阅人请到期归还。若不能如期归还,请到管理处办理续借手续。
  
6.借出书籍报刊若被污染、损坏或丢失,由借阅人赔偿。一般书籍报刊按照原价的2倍赔偿,珍贵书籍报刊或孤本按照原价的3―5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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