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信院组发[2018]19号)等文件要求,经资格审查(根据本人上报成绩,结合教务系统导出成绩排名和班级提供的综合测评情况)、民主评议、党支部研究讨论,拟确定杨东晓为我中心2023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至4月13日17:00。
如发现公示对象不符合党员发展程序或标准,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实名向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直属党支部办公室反映。
办公地址:综合实验楼北楼504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6370838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直属党支部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