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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职称评审综合考核计分办法(试行)

时间:2022-11-14 09:42:48  点击:   发布者:耿晓菊


第一条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好职称评审综合考核计分工作,依据《信阳师范大学职称自主评审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中心申报中高级职称的教师,考核目的是合理评价职称申报人员在中心工作中的综合表现,确保基层推评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有利推动人才成长和中心事业发展。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分别进行综合考核计分。

第三条 基本条件

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和《信阳师范大学职称自主评审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条件的,均可参与中心职称评审综合考核。

第四条 综合考核计分细则

任现职以来:

1. 师德师风。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言行一致;热爱教育事业,有正确的职业认知和价值取向;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实践课程思政,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其他。分值为20分。

2. 人才培养。担任研究生导师、班主任、本科生导师、社团指导教师、科技特派员等,在指导学生考研、考博、就业、各级各类竞赛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等;其他。分值为20分。

3. 履职尽责。完成各类教学、实验实习、科研任务等;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思政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其他。分值为 20 分。

4. 发展贡献。参与各类评估、科研平台及实验室建设、学科及专业建设、学术会议组织筹备等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中心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其他。分值为20分。

5. 综合表现。关心集体、维护中心荣誉等;按时参加会议、培训等单位集体活动;服从中心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监考、值班安排、工会活动等;其他。分值为 20 分。

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综合考核计0分 :

1. 因师德、师风问题,在师生中造成较坏影响的;

2. 不服从中心教学工作安排,或发生教学事故,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

3. 违反学术道德,在科研工作和研究成果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4. 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不良结果,经中心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给予处分的;

5. 经查证属实存在拉票贿选或其他破坏考核行为的;

6. 因公开发布反动言论、发放、张贴反动宣传物,在网络上散布谣言、宣扬暴力、恶意攻击他人,参加非法游行、上访等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

7. 受到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或被立案调查等人员,在受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

第五条 综合考核计分程序

学校发布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后,中心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综合考核计分工作,需在职称答辩环节前完成以下工作。

1. 参评教师本人填写《信阳师范大学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综合考核计分申报表》(见附件1);

2. 中心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对参评教师填报的《信阳师范大学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综合考核计分申报表》进行复核,由参评教师签字确认,确定审核结果;

3. 中心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同行评价组(中心职称评审基层推评组成员以外的全体在岗教师,当年本人和家属申报职称的人员实行回避原则,不参加投票)、中心职称评审基层推评组,根据《信阳师范大学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综合考核计分评分表》(见附件2)对参评教师进行评分,打分按照100分制,同行评价组权重为40%、中心职称评审基层推评组权重为60%。

4. 中心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采用第六条综合考核计分方法对参评教师进行计分,最后给出综合考核等级成绩(最高为5分,分差单位为1)。

第六条 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1. 计算原始成绩

计算公式:原始成绩=同行评价平均成绩×40%+推评组平均成绩×60%

2. 换算等级成绩

按照申报类别分别进行换算等级成绩。申报同一类别的,按原始评价成绩进行排序,若原始成绩相同,以推评组平均成绩进行排序。排名为n的参评者具体的等级成绩为2+3*(m+1-n)/m的四舍五入值,其中m为同一类申报总人数。

注:按此规则换算,第一名的等级成绩是5分,其余等级成绩至少是2分。

第七条 附则

1. 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和《信阳师范大学职称自主评审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申报条件而当年未申报的教师,从下一年开始计算,连续三年其中心综合考核计分为0分。

2. 本办法由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教职工大会通过,中心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办法自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教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 1:

信阳师范大学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综合考核计分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职 称

 

学 历

 

现任职务

 

申报职称

 

1.师德师风

 

2.人才培养

 

3.履职尽责

 

4.发展贡献

 

5.综合表现

 

本人对以上内容确认无异议。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2:

信阳师范大学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综合考核计分评分表

类别:£同行评价                 £推评组评价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职 称

 

学 历

 

现任职务

 

申报职称

 

1.师德师风

(打分范围

15-20分)

 

2.人才培养

(打分范围

10-20分)

 

3.履职尽责

(打分范围

10-20分)

 

4.发展贡献

(打分范围

10-20分)

 

5.综合表现

(打分范围

15-20分)

 

总分

 

 

信阳师范大学●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联系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邮编:464000   电话:0376-637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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